根据商务厅豫商世贸[2006]14号《河南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商务部关于开展保护台湾同胞投资合法权益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商务局窗口行政事项服务科会同有关部门,召开我市台资企业座谈会,并重点进行了走访,积极解决台资企业在投资和生活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坚持贯彻“同等优先,适当放宽”的原则,在外商投资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积极吸引台商投资。
10月25号上午,高新区招商局工作人员来到商务局窗口,要办理台胞曾加兴设立“辰信电子(焦作)有限公司”相关手续。此项目为台商独资企业,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为100万港币,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的电感、变压器等产品在国内外均有广阔的市场前景。来人介绍,此项目如果开展顺利的话,台商会逐步把他们在其它地区经营的生产线逐步转移到焦作来。
商务窗口工作人员对所报材料仔细审查,发现缺少部分材料,但听说该项目已经开工生产,台商急需开设外汇帐户打资金过来,就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领导指示去现场勘察,经过了解,该项目确实已经正在生产。作为审批部门,要形成重视台商、服务台商、促进对台经贸的良好氛围,窗口工作人员当即决定,按照“同等优先,适当放宽”的原则,对台商优先照顾,缺少的材料随后补齐,最后仅用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就下发了批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