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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六项措施 推进外商投诉处理工作

时间:2007-11-15

 

 

 全省优化投资环境座谈会提出

 

采取六项措施  推进外商投诉处理工作

 

66,全省优化投资环境、加强外商投诉处理工作座谈会在郑州召开。省商务厅、省优化办、省发改委、省工商局、省国土资源局、省环保局等11家省直单位和郑州、洛阳、焦作等市外商投诉中心,就如何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加快解决外商投诉案件进度,维护好外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进行了座谈。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近年来,省委、省政府为优化投资环境,加快发展开放所出台的一系列重大举措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比如政策落实不到位、社会缺乏诚信、周边环境混乱、投诉案件长期得不到解决等问题。究其原因,一是有的部门过多强调行业内部政策和规定,相互之间缺少沟通和协作,各行其是;二是有的单位不从实际出发,用足用够政策,想方设法帮助企业,而是本位主义思想严重,缺乏服务意识;三是个别地方和部门从地方保护和部门利益出发,对涉及到本地区、本部门的投诉案件,采取推诿、拖延、偏袒等办法,敷衍了事。

会议要求各地外商投诉处理机构要结合工作实际,在外商投诉处理机制、方法和规范化等方面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拓展工作空间,使外商投诉处理工作更加适应优化投资环境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为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一要完善外商投诉工作长效机制和责任追究体系。要继续做好外商投诉案件分级处理责任制、“零投诉”目标责任制等已出台的各项制度以及《河南省关于损害经济发展行为的环境责任追究办法》的落实工作,构建涵盖全省的外商投诉处理工作责任推进机制。

二要加强沟通与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各级投诉机构应加强同当地优化办、开放办、政府督查室及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结合效能监察责任追究和领导批示督促检查,对重大、典型案件实行重点督办,对进入司法程序的外商投诉案件,会同优化办,加强同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及时沟通情况,跟踪案件的审判与处理,保障外商权益,维护法律尊严。

三要加大对重点外商投诉案件的处理力度。对重大疑难、久拖不结和领导包案的外商投诉案件,各级外商投诉机构要高度重视,运用各种处理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做到新受理案件及时解决、历史积案取得突破性进展。省外商投诉中心将继续加强工作督导,2007年案件处理工作总的要求是,新发生外商投诉案件的结案率要稳定在80%以上,历史积案争取年内全部化解或有着落。

四要进一步加强投诉机构和队伍建设。各级外商投诉部门要强化职能、明确责任、真抓实干,在优化投资环境方面切实发挥好作用。尚未成立专门外商投诉机构的省辖市要尽快组建;根据工作需要,各县(市)区可逐步建立健全相应机构。不断强化投诉处理人才队伍建设,通过以会代训、专题培训、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开展外商投诉处理工作人员培训,增强业务素质,提高办案能力。

五要开展好走访调研和典型经验推广工作。结合对外商投诉处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选择一些重点企业,深入开展走访和调研,认真分析研究,形成调研报告,提出工作建议。对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省投诉中心将适时组织召开优化投资环境现场会、工作经验交流会等,通过典型推动、示范带动,提高全省优化投资环境和外商投诉处理工作水平。

六要建立完善外商投诉处理工作信息交流制度,加强向上级及相关部门的信息反馈工作。各级外商投诉机构要及时收集、编印、报送反映当地外商投诉工作重大情况的信息,要注重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性。省外商投诉中心将定期通报各地报送和采用信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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