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资程序
(一)投资方式:
1、举办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2、开展补偿贸易、来料加工;3、开展设备租赁、转让先进实用技术;4、部分或全部认购现有企业的资产;5、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投资形式。外国投资者在焦作可以用自由兑换货币、机械设备、原材料、工业产权、专用技术或其它的权益作为投资。
台湾、香港、澳门同胞和华侨投资者可选择下列方式投资:1、举办投资者拥有全部资本的企业;2、举办合资(合作)经营企业;3、开展补偿贸易、来料加工装配;4、购买企业的股票和债券;5、购置房产;6、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发经营;7、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投资形式。
(二)审批权限:3000万美元以内。
(三)投资程序:
[合资、合作经营企业]
1、合营双方签订合资、合作意向书;2、依据意向书,由中方编制项目建议书,按中方隶属关系上报审批立项,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企业名称确认登记。3、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合营者共同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由中方按隶属关系上报审批;4、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文,起草合同和章程,正式签字后,由中方报审批机关批准,领取批准证书;5、合营企业批准证书核发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然后办理税务登记、海关备案和银行开户手续。
[外资企业]
1、由外方投资者本人或代理人向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县级或县级以上政府提交设立外资企业的报告,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名称确认登记;2、外方投资者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章程等文件,申请批准设立外资企业、领取批准证书;3、批准证书领取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然后办理税务登记,海关备案和银行开户手续。
[补偿贸易]
按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审批程序的要求,报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双方签订合同后,报审批机关批准,领取备案证明书。
[来料加工装配]
双方签订合同,然后由中方企业报审批机关批准,领取备案证明书。
二、资源优势
焦作土地肥沃,气候温和,水电资源特别丰富。焦作是全国闻名的粮食高产区,1998年就率先成为长江以北第一个亩产吨粮市。主要农作物有小麦、玉米、水稻、棉花、大豆、花生,其中,小麦以优质、高产著名,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粮供应基地。1962年,国家从《本草纲目》记载的1892种中药材中优选出44种作为“国药之宝”,焦作所产的“四大怀药”山药、地黄、牛膝、菊花俱列其中。山药、地黄、牛膝还以其无可辩驳的滋补价值号称“怀参”。焦作地表有沁河、丹河、蟒河等二十余条河流,地下为一天然的地下水汇集盆地,水资源特别丰富,总量达35.6亿立方米/年。焦作是全国重要的能源基地,发电装机容量超过260万千瓦。焦作市地下矿藏丰富。煤田面积971平方公里,煤炭保有储量19.5亿吨。硫铁矿石保有储量3554万吨,占河南省总储量的55%。石灰石分布面积达500平方公里,储量100亿吨。耐火粘土储量约5260万吨。除此以外,焦作还有铝钒土、大理石、石英石等矿产资源。焦作既有以生产氧化铝为主的国家大型企业中州铝厂,也有以生产电解铝为主的上市公司万方铝业,铝工业体系之完整,国内少见。同时焦作已被列入国家重点扶持的晋东南、豫西北铝工业基地计划。
